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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省生态环境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1)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鄂环督〔2022〕8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树立“全面办信”理念,形成“领导包案、全员办案、执法查案、信访督案”工作格局,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促进信访工作责任压得更实,信访事项办理更加规范,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质效更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改措施。
1.坚持分析研判,完善信访公开、领导接访和包案等制度,强化环保信访问题督办。
2.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尚未办结的问题,实行“一案三交办”;对长期难以解决、涉及重大民生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办理。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信访问题“回头看”,对办理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整改,基本形成“领导包案、全员办案、执法查案、信访督案”的工作格局,依法认真办理上级交办或转办的群众信访投诉环境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责任压得更实,信访事项办理更加规范,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质效更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更加牢固。通过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方式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更加牢固。
(二)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办理质效得到提升。积极推进“12369”投诉举报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整合,信访渠道更加畅通。制定实施《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考核评分方案》,不断健全考核评比、决策参考等机制,建立以“四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一次性化解率)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考核机制。印发《省生态环境厅信访事项“一案三交”实施方案》,实施“一案三交办”以后,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信访办理质效得到提高。
(三)领导包案能够全面落实。制定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厅领导包案化解重点环境信访事项工作方案》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推进信访突出矛盾问题逐步得到化解。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