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解读|贵州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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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制定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控制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和《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黔党发[2022]24号),按照《贵州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清单》要求,2023年1月5日,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围绕我省力争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等目标,明确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总体要求,推进我省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大部分:总体要求、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夯实保障措施、强化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顶层设计等工作原则;力争2030年前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城市布局和结构、建设绿色低碳社区、大力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推广建设绿色低碳住宅、促进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提升、改善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行绿色低碳建造。主要指标有:一是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是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三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使用钢结构住宅,到 2030 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四是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 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五是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等。
 
  第三部分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主要内容包括: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建设绿色低碳农房、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低碳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指标有:一是要因地制宜强化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新建住宅以 6 层为主,最高不超过 18 层,6 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 70%;二是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向乡村推广,提高农房能效水平,到 2030 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等。
 
  第四部分夯实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
 
  第五部分强化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宣传。加强组织领导是确保《方案》落地落实重要保障。
 
  三、对《方案》几个重要指标的说明
 
  (一)关于到 2030 年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说明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进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8.9%”。由于我省2022年10月正在编制的《贵州省“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定,“十四五”未,全省设市城市绿地率将达到 40%以上。故我省《方案》明确为:“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进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到 2030 年,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40%”。
 
  (二)关于到 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说明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 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5%”。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贵州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95号)相关要求,到 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故我省《方案》明确为:“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 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