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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10部法律法规和60多件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石家庄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明确2022年为全面启动阶段、2023-2025年为重点建设阶段、2025年之后为持续推进阶段。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5个方面,制定了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0个三级指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明确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立足石家庄市固体废物产生和管理需求、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重点实施推进工业生态化转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强化全过程管理;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构建高效处理处置系统;促进生态循环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完善体制建设,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促进“无废城市”协作,建设现代化省会都市圈;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环境管理市场体系发展;加强宣传力度,鼓励多元参与“无废城市”建设9项任务,着力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高质量实施一批“无废城市”工程项目,推动形成国内领先的“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体系,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作出贡献。
第三部分明确了石家庄市“无废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监督、加强技术指导、加强资金支持、强化宣传引导等主要内容。
原标题:关于《石家庄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