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一、出台背景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今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省大连、沈阳、盘锦等3个城市入选。为稳步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11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制定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地区。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大连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综合利用比率稳步提升,填埋量逐步下降,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城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根据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个方面,《实施方案》共设立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43个,其中三级指标内涵盖22个国家必选指标,21个可选指标。
 
  《实施方案》结合大连区域特点,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立七个方面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包括统筹规划衔接融合,强化顶层设计引领作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工业固废利用质量;发展农业循环模式,提升农业固废利用水平;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创新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强化城市保障建设,补齐城市固废治理短板;推动石化绿色发展,完善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建设保障能力等七个方面。
 
  三、特色亮点
 
  《实施方案》紧密围绕大连市“两先区”的发展定位,结合大连实际,提出体现大连特色的主要亮点任务。一是构建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与工业经济协同发展的绿色模式。二是以石化产业为核心,打造石化“无废园区”模式。三是探索中石油大连石化“无废搬迁”模式。四是推广“1945”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模式。五是推进废旧农资产品回收利用模式。
 
  原标题:《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