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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关于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会同自然资源厅对全省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通告。
附件:1.四川省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通过情况
2.四川省土壤效果评估报告评审通过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