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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2年11月,鄂尔多斯市获得生态环境部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之一,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我国西北草原荒漠区再生水循环利用以及提升鄂尔多斯市整体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途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有利于转变高耗水发展方式,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家重大煤化工项目陆续落地,水资源供需、水环境达标矛盾日益突出。鄂尔多斯水资源匮乏,是我国典型的资源性、工程性和指标性缺水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仅265.2毫米,蒸发量却高达2000至3000毫米,全市地表水资源除过境黄河水系外,境内外流水系和内流水系均属于季节性河流,水资源总量28.58亿立方米,人均地表水资源量仅427.5立方米,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属于极度缺水地区。同时又有大量的煤矿矿井水、农业排水、城市中水及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无法实现综合利用,并无序排入河湖,造成环境问题。
2023年鄂尔多斯市确定了杭锦旗、鄂托克前旗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人工湿地两项重点工程,全面推进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同时,优化水资源、完善再生水配套设施以及再生水管网输配方式,畅通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选择相关处理工艺,分类分级开展矿井水综合利用。
截至目前,已建成较高水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全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2)一级A标准,初步形成“城市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厂—工业用水—城市用水—生态补水”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形成煤化工高盐水、矿井水循环利用模式。伊金霍洛旗、乌审旗等煤矿已实施高盐水深度处理工程,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或相关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矿区工业生产、生态灌溉、城市水系建设和湿地生态补水等,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
原标题: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如何开展?鄂尔多斯准备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