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展会报道
“十四五”时期,我国处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阶段,也是积极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开局阶段。
VOCs污染防治成为大气污染治理关键
随着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新阶段,细颗粒物(PM2.5)污染逐渐减轻,臭氧(O3)已经成为我国大部分地区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首要问题。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五降一升”,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5.9%,而臭氧(O3)浓度同比上升4.3%。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是形成O3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其排放量居高不下是近年来O3浓度逐渐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VOCs已列入“十四五”时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总量控制指标,VOCs污染防治将成为大气污染控制的关键与重点。
同时,VOCs污染防治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现实要求。环境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同根同源,减污和降碳一体两面。VOCs主要来源于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燃烧和加工利用。开展VOCs源头替代,在降低VOCs排放量的同时也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政策文件连续出台支持VOCs治理
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相比,我国VOCs治理基础薄弱,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突出短板。为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进VOCs减排控制,并提供工作规范与指导方案。
2021年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确定了VOCs治理重点行业的10个关键环节,要求企业认真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放标准和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等开展排查整治。配套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第二版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其他溶剂使用以及油品储运销5大领域、21个子行业,为VOCs排放控制和治理提供详细的技术指南。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再次强调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并重申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下降10%以上的目标。同时也提出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等VOCs治理措施,进一步指导各地VOCs治理工作。
2021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中,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等。
“十四五”时期VOCs治理要做好这些工作
企业是VOCs治理的主力。VOCs治理涉及面广,总的来说需要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齐头并进。
在排放源头上,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是VOCs重要排放来源,包括化工行业使用的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等有机溶剂,工业涂装使用的色漆、清漆、面漆、底漆等涂料、氯丁橡胶类、聚氨酯类、丙烯酸酯类等溶剂型胶粘剂、溶剂型油墨等。推广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实现源头替代,是减少VOCs排放的治本之策。
目前低(无)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替代比例仍然较低,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也未执行到位,仍需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加快低VOCs含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
此外,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也是实现源头替代的重要内容。
在生产过程中,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
控制VOCs 无组织排放需要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对各个无组织排放环节进行排查整治,同时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储存、转移和输送环节使用的容器、管道需要保证有良好的密闭性,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对于含VOCs废料以及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都应加盖密闭,妥善处置。
在末端排放环节,选用高效治理技术
末端治理是VOCs排放控制的直接措施。VOCs治理技术主要包括吸附、燃烧(高温焚烧和催化燃烧)、吸收、冷凝、生物处理及其组合技术,各有一定的局限性。为深度治理VOCs,需要推广VOCs去除效率更高的技术,发展新技术和组合技术以强化治理效果,降低治理成本。
同时,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建设需要与生产系统相匹配,在VOCs处理系统运行时,还需要保证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保持同步运行。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
聚焦产业动态 CIEPEC解读VOCs行业风向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以下简称:CIEPEC2023)将于2023年4月13-15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馆)举行。为助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等工业行业协会将组织参观团观展,并与参展企业探讨石化、化工、炼焦等VOCs治理重点行业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背景下如何更好地控制VOCs排放。由各工业领域用户及环保督查重点企业、相关的科研院所、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等组成的专业观众也将为展会带来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良好氛围,为参展企业带来商机。
CIEPEC2023设立VOCs专区,聚焦VOCs治理行业的发展现状,将组织华世洁环保、山东鹏达、安徽元琛、江苏诺蓝、江西博鑫、嘉园环保、明泰来环保、拓蓝科技、金海晟环保、东方兴达环保、中创清源、普瑞泰格、福赛生物等VOCs治理企业亮相展会,展示VOCs监测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包括VOCs治理工作重点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末端治理与VOCs监测,满足企业产品推广、技术交流与采购交易等需求。
参观展会请扫描二维码进行观众预登记
展会同期将举行“医药制造业VOCs与恶臭治理技术对接研讨会”。会议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共同主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专委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EHS专委会共同承办,将邀请来自医药行业的环保技术需方单位和供方单位及行业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对接。针对VOCs废气组分复杂,治理技术多样,适用性差异大,技术选择和系统匹配性要求高的特点,通过供需双方交流沟通,帮助企业更加精准、科学地开展医药制造业VOCs污染治理工作。
作为2023年北京首场国际环保行业盛会,CIEPEC2023将聚焦行业热点,展示前沿科技,引领行业发展,打造国际平台,助力VOCs治理行业发展。在此,CIEPEC2023诚邀全国各地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共襄盛举,推动VOCs治理技术交流与进步,为我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持。
温馨提示:展馆内举办的会议,需先注册展会信息,再报名参会。(点击链接《倒计时10天!CIEPEC2023喊你登记参展啦! 》,查看观众预登记方式)
赶紧进行观众预登记,来CIEPEC2023参观参会吧!
原标题:减污降碳协同增效——VOCs治理成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环节
原标题:减污降碳协同增效——VOCs治理成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