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印发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将于4月23日起施行

  • 榆林市印发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将于4月23日起施行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第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榆林市印发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将于4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