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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为全力做好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雷霆一号”行动暨亚运空气质量提升执法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为了精准打击隐蔽性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群众信访的“金矿”效应,我们提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2021年、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出台《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奖励与保护办法》,为有奖举报发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大家关心的有奖举报问题,我们来一一为您解答!
举报哪些行为可以获奖?
1.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
2.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在线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的;
3.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
4.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的;
5.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非法设置排污口的;
6.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其他性质恶劣且不易发现的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
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无主放射源或者无主放射性废物线索的,也可获得奖励。
举报途径都有哪些?
1.电话举报(工作日9时-17时30分),举报并明确表示“有奖举报”:
2.来信来访举报: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160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310000。来信应当在信封上注明“有奖举报”。
获得举报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相关证据;
2.举报事项事先未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掌握;
3.根据举报线索已依法查处违法事实。
以下三种情形不予奖励
1.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对象不明,无法查实具体违法单位和事实的;
2.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但尚未结案的;
3.举报人不提供联系方式的。
奖励标准是怎么样的?
1.处罚10万以下的,给予举报人罚款金额10%的奖励;处罚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奖励1万元;处罚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奖励3万元;处罚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奖励5万元;处罚100万以上150万以下的,奖励8万元;处罚150万以上,奖励10万元。
2.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按照行政拘留人数给予举报人奖励,行政拘留3人以下的,奖励5000元;行政拘留3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批准逮捕3人以下的,奖励2万元,批准逮捕3人以上的,奖励5万元;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有罪判决3人以下的,奖励2万元,3人以上的奖励5万元。
3.同一举报事项符合多种奖励情形的,可以叠加计算。
4.举报长期严重超标偷排污染物、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数量巨大等环境污染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尤其是作案手法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查实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该项不与奖励标准1、2、3项同时奖励。
5.举报人提供无主放射源或者无主放射性废物线索,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给予举报人不高于2万元的奖励。
6.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办理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或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通过调查手段无法取得有效破案证据或者污染事件源头等线索的,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案件有效证据或者线索。悬赏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给予举报人奖励后,征得举报人同意可以同时给予通报表扬等精神奖励。
内部举报的奖励和保护
奖励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的2倍进行发放,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
办法对内部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人身权益的建立了全方位的保护制度,进一步保护保障内部举报人的安全。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原标题:最高奖励50万元!积极参与有奖举报,共同守护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