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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3年5月4日,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材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有效减少商砼站、沥青拌和站、砂石加工销售企业在加工及堆放过程中的扬尘无组织排放以及生产、生活废水直排环境等问题。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商砼站、沥青拌和站、砂石加工销售企业等建材行业单位。其中商砼站整治提升要求商砼站料场实施封闭,安装喷淋等防尘设施,物料库房与骨料堆场、物料输送带同时封闭,露天堆放料堆全覆盖;严格控制搅拌站上料、配料、搅拌环节生产性粉尘排放,搅拌楼、配料仓和骨料输送带应密闭运行,搅拌主机、粉料筒仓加装集尘设施除尘,粉料筒仓吹灰管采用硬式密闭接口防止进料泄露;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正常使用,安排人员负责车辆冲洗,检查车辆密闭情况,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运输车辆放大字牌清晰、车身清洁并安装接料斗;落实雨污分流,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实现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厂区污水、废水、初期雨水回收利用;新建商砼站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必须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落实相关环境治理措施。
沥青拌和站整治提升要求严格控制搅拌站上料、搅拌环节生产性粉尘排放,搅拌楼、物料输送带应密闭运行,露天堆放料堆应覆盖,集料场地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实现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厂区污水、废水、初期雨水回收利用;新建沥青拌和站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必须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落实相关环境治理措施。
砂石加工销售企业整治提升要求砂石加工销售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严格落实环评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砂石加工销售企业石料破碎加工环节安装除尘设备;粉性物料必须采取库房式存放,临时性堆场要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堆场外围要建设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场内要配备喷淋、篷盖和围挡等抑尘措施,落实砂石料场堆放全覆盖;保持场内环境整洁,露天装卸物料的要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砂石料场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和设施,运输车厢应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污染。
十堰市级将成立十堰市建材行业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督办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市大气办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