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首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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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2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就《条例》相关内容和特点进行解读。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作主发布,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副处长余飞、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康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万平、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院长罗彬参加会议并答记者问。生态环境厅宣教政研处处长曹小佳主持发布会。
 
  聚焦三类土地,高质量完成我省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为高质量完成四川省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我们鲜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系统的立法思路。”现场,李银昌介绍了《条例》的立法思路和立法过程。
 
  据通报,《条例》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立足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两个出发点;聚焦“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土地,在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总体思路下,建立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部门联动和区域合作的治理体系,注重与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之间的相互衔接,推动土壤污染治“已病”和防“未病”有效结合、同向发力。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完善标准、明确措施,《条例》主要有哪些内容?
 
  《条例》分为总则、预防和保护、管控和修复、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6个章节,共70条。会上,李银昌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
 
  在健全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防治机制方面,《条例》明确了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数据库,将相关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共享、发布和通报机制。推进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跨部门协同,明确污染协同治理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的二次污染。
 
  在完善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规范标准方面,《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地方标准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详查,实行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明确重点监管单位义务。突出对重金属排放、电子废弃物拆解、矿产资源开发等高污染行业企业的源头防控。推广绿色农业技术措施,建立废弃包装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明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构建农用地污染预防体系。
 
  在明确分类管控、科学修复的治理措施方面,《条例》要求,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的实施主体、程序及相关要求。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落实污染担责制度等。
 
  在健全从严监督、齐抓共管的保障机制方面,《条例》明确,加强财政投入,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破解资金瓶颈。强化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依法实行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运用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解读《条例》特点,讲好“三句话”是关键
 
  通报还总结了《条例》的主要特点,“讲好‘普通话’、讲好‘四川话’、讲好‘百姓话’。”
 
  《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讲好“普通话”。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上位法为基本遵循,坚决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属地责任制度,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条例》充分结合四川实际,讲好“四川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做出了细化完善和延伸补充。例如:针对川西北高寒草甸、草原以及高原冻土等重要生态系统监管的情况,《条例》强化了高寒高海拔地区土壤保护;针对四川盆周山区、攀西地区和川西高原地区存在自然形成的土壤重金属超标现象,《条例》加强了重金属高背景值区域土壤风险防控和安全利用。同时,《条例》明确对四川若尔盖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多样的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湿地、雪山冰川、高原冻土等重要生态系统和未利用地加强保护,维护其生态功能。
 
  《条例》始终聚焦民情民生,讲好“百姓话”。围绕群众关切关注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吃住日常,要求定期开展耕地和农产品的协同监测,建立重要地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长期监测机制,以及对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指导,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等,确保吃得放心。《条例》还要求依法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修复和后期管理的全流程治理要求,守护好群众的“好房子”“好花园”,确保“住得安心”。
 
  “这部法规是近几年来我省生态环境领域又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李银昌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完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组织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加大涉土壤环境违法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涉土壤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会上,李银昌还通报了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及环评质量监管工作情况、近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19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厅13个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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