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垃圾处理收费、再生水价格等,贵州省发挥价格手段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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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价格改革是碳达峰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关键措施,价格机制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助力实现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相关保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共同构筑形成我省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政策体系。
 
  《方案》围绕能源、工业、水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居民消费7大重点行业、领域,在价格手段可以发挥作用的环节,提出了健全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资源环境价格政策体系的目标,遵循充分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损害成本、环境污染代价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原则,制定了20个方面共40项价格改革措施。
 
  在工业用能价格方面,实施统一的高耗能企业阶梯电价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推动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
 
  同时,要完善促进工业绿色能源消费价格政策,支持产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落实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方面,《方案》提出创新完善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价费机制,健全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有序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至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且合理盈利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梯次推进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推行污水处理服务按效付费机制。建立健全再生水使用者付费制度,再生水价格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协商确定。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对于生活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不断提高收缴率。有序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实行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际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实行加价,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加价幅度,拉大价格级差,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探索居民用户垃圾按量收费。统筹考虑区域医疗机构特点、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鼓励采取按重量计费方式。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标准可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
 
  按照《方案》部署,“十四五”期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资源环境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和生态环境改善取得积极进展。“十五五”期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资源环境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价格机制,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资源科学配置和节约高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助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