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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一、修订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黄河流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上级规划,对照我省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相关部署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版)》(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总体考虑
一是充分衔接最新要求。《专项规划》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新要求,紧密衔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我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最新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范围、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是充分体现全省整体性。规划范围由沿黄9市扩展为全省16市,明确为:以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大汶河)及重要湖库(东平湖)等所在区域为核心,以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黄河沿线9市辖区范围为重点,覆盖全省16市。
三是充分体现当前和长远有机结合。按照国家和省等上位规划中确定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将规划目标扩展至202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3个时段。
四是充分体现系统观念。按照国家和省等上位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要求,补充构筑黄河安澜屏障、推动集约节约用水等内容,充分发挥系统引领作用。
三、框架内容
《专项规划》分为现状与问题、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大部分,提出了我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8大重点任务。一是优化空间布局,构建黄河“三段一线”生态环保总体布局。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实施系统保护修复。三是坚持四水统筹,整体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四是实施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五是坚持减污降碳,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六是加强管控修复,综合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七是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八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黄河流域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同时,从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多元投资、加强宣传引导3个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切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原标题:政策解读〡《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