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包括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飞轮、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具有建设周期短、选址灵活、调节响应速度快等优势。
风电、光伏大发时或者用电低谷时充电,风光出力小或者用电高峰时放电,新型储能技术作为实现能量时空转移和转化的工具,既能平滑不稳定的光伏发电和风电、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也能配合常规火电等电源为电力系统运行提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运行安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 简称《意见》,点击查看原文件),《意见》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力争达到600万千瓦,并从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融合发展、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完善政策保障等方面明确多项举措。
其中,针对新型储能产业和技术发展,《意见》指出,引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储能骨干企业,聚焦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推动“材料—电池—终端—检测—回收”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以锂离子电池为重点,支持郑州、洛阳、新乡、焦作等地做大做强新能源电池核心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支持开封、许昌、三门峡、南阳、驻马店等地立足产业基础差异化发展,打造新能源电池特色产业集群。
同时,加强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开展磷酸铁锂电池、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废弃矿井(洞)储能等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有机融合,鼓励电池头部企业在豫设立研发机构,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升新型储能领域创新能力。鼓励设立市场化的新型储能科技创新基金,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纳入省天使风投创投基金备投项目库,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创投基金提供股权融资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储能前沿技术研究的投入力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意见》还提出,新能源项目应合理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并鼓励电网侧和用户侧建设新型储能设施。2021年及以后河南省年度风光开发方案中的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按照开发方案中承诺的储能配比配置储能设施,储能设施投运时间应不晚于新能源项目投运时间;如未投运,电网不得调度和收购其电力电量。鼓励已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功率的1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项目企业后续开发新能源项目时,其存量项目配置的储能容量可与新建项目配套的储能容量叠加参与竞争排名。同一调度区域内,优先消纳储能配比高、时长长的新能源项目电力电量。鼓励在调峰调频困难或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大电网关键节点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鼓励增量配网和智能微网等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支持工业、通信、金融、互联网等对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电力用户因地制宜配置新型储能设施,提升电力自平衡能力;鼓励党政机关、数据中心等重要电力用户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设施,提升应急供电保障能力。鼓励发展户外储能设施。
根据《意见》,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规模将达到470万千瓦以上,用户侧储能规模达到3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规模将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6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