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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提升总磷污染治理水平,推进长江水生态环境提质升级,2023年7月初,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开了《四川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总磷污染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长江、金沙江、嘉陵江、涪江、渠江、琼江出川断面和雅砻江、大渡河、青衣江、赤水河入河口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1mg/L以下;岷江、沱江、安宁河干流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釜溪河、体泉河、茫溪河、长滩寺河、东柳河、芝溪河等重点小流域国、省考核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泸沽湖、邛海等重点湖库总磷浓度保持稳中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