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年内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个,新增焚烧处理能力993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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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当前,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不断提速,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 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目前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共19个,焚烧发电设施 18 个,处理能力 18000 吨/日,装机规模 387 兆瓦,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同时,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布局不均衡、发电机配置不科学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此,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印发《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县城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城市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28290 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27250 吨/日,装机规模 622.5 兆瓦。到 2030 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33090 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 32050 吨/日,装机规模 728.5 兆瓦。
 
  《规划》分别对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朔州市、晋中市、运城市、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等十一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具体规划。还布置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焚烧设施处理能力、加强设施建设运行监管、探索提升设施可持续运营能力等四项重点任务。
 
  其中,对于规划项目落地,《规划》要求各市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纳入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尽快推动项目建成投运。近期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力争在2023 年底全部开工建设,远期项目要加快开展前期工作,2028年底前仍未能开工建设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地区探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整体托管模式,“一县一主体”依托大型企业一体化推进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全链条处理水平。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运营。
 
  同时,根据垃圾焚烧设施的规模、周边用热条件,合理确定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利用方式。具备发电上网条件的优先发电上网。不具备发电上网条件的,加强与已布局的工业园区供热、市政供暖、农业用热等衔接联动,丰富余热利用途径,降低设施运营成本。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利用生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替代化石能源供热供暖。
 

山西:三年内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个,新增焚烧处理能力993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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