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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3年7月,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亳州市发现,部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低,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多发,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加油站油气回收不到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基本情况
亳州市位于苏皖鲁豫交界地区,该区域是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近年来,亳州市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污措施,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2022年,亳州市PM2.5平均浓度、O3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7.1%、7.8%,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4.3%。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低
2023年2月,安徽省发布《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砖瓦行业高质量发展。但督察发现,亳州市一些砖瓦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治污设施与新要求不相适应。仅2023年5月份,亳州市48家砖瓦窑企业中,有36家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超标,总计超标次数高达891次。一些企业烟气难以稳定达标排放,就在监测数据上动心思。2023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大气专项督查中发现,利辛县江集镇丙臣新型建筑材料厂人为干扰监测数据。此次督察发现,该企业屡查屡犯,以修改外排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中氮氧化物转换系数的方式,再次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现场检查还发现,亳州市晨旭新型墙体有限公司在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显示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情况下,擅自修改自动监控设备中“氧停炉阈值”,致使设备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多发
近年来,亳州市开展多轮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但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问题依旧多发。督察组随机抽查了10余家企业,半数以上存在违法问题。其中亳州市派瑞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徽木业有限公司擅自停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才临时开启设施。亳州市三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聚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未收集、废气收集管道破损、处理设施中活性炭长期不更换等问题普遍存在。
(三)交通建设项目扬尘扰民问题突出
亳州市境内亳蒙高速、亳州民用机场、徐淮阜高速、阜淮铁路等重点交通项目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严重缺失,普遍无降尘措施。运输车辆不覆盖、不冲洗,行驶过程中渣土四处洒落,周边村庄道路遍布泥土和积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亳州民用机场01、02标段水稳、混凝土搅拌设备普遍未配备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亳蒙高速一期01、02标段水稳、混凝土、沥青搅拌设备的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粉尘四处逸散。
督察还发现,亳蒙高速二期项目01标段施工单位对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不力。该标段混凝土拌合站东、南、北3个方向均有大量居民,距离最近的不足20米,扰民问题突出。2023年3月,群众举报反映该拌合站建设过程中存在扬尘及夜间施工扰民等问题。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民声呼应》上作出批示,要求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亳州市有关部门调查后对该拌合站施工单位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但该问题并未整改到位,至督察时,拌合站已基本建成,扰民问题依旧存在。
(四)加油站油气回收不到位、柴油货车尾气超标问题突出
油气回收是减少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要措施。督察发现,亳州市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以来全市仅检查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且未发现任何问题。督察组随机抽查检测了10家加油站,就有9家存在问题。其中,对10家加油站的29把加油枪气液比进行了检测,有21把不合格,不合格率72.4%;对6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进行了检测,5家不合格,不合格率83.3%。还有一些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无法正常使用,亳州市中化石油新城加油站加油时油气回收泵无法运转,亳州东郊加油站油气回收管道存在喷油现象。
进驻期间,督察组在亳州市配合下,在涡阳县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检测的13辆柴油车中有6辆尾气排放超标。
原因分析
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不细不实。亳州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工业企业、交通道路施工、加油站、柴油货车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六 | 亳州市部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