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出炉,将加强大型膜法海水淡化等关键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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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29日,《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全文正式发布。文件旨在全力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省建设,要求到2025年,初步培育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十大海洋产业、10家海洋产业特色园区、20家涉海创新平台、30家海洋产业重点企业,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4200亿元;203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6800亿元。
 
  为此,江苏拟实施十大海洋产业链培育壮大行动,包括“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负责,重点推进:
 
  提升海水淡化装备集成水平,提高反渗透膜及组件、总装和成套设备等关键核心装备制造能力,加强大型膜法/热法海水淡化关键技术及装备成套技术、绿色环保智能化海水水处理药剂技术等研发力度。系统布局海水淡化新技术、新模式等基础研究项目,依托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展海水淡化技术系统攻关及产业化。在沿海地区探索淡化海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在沿海工业园区周边建设海水淡化基地,推动淡化海水成为我省水资源战略增量。
 
  另,江苏还将着力保护海洋环境,实施海洋产业绿色化数字化发展行动。
 
  促进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探索实施一批海洋产业节能降碳示范工程项目,在沿海地区建设一批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鼓励长江运河海运船舶“油改气”,支持LNG船舶进江航行,推动绿色航运发展。加快射阳港零碳产业园试点项目建设。鼓励盐城市大丰区、东台市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区域积极探索蓝碳交易等实现路径。推动海洋产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海上风电、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探索开展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快滨海湿地蓝碳大数据平台建设,支持连云港建设蓝碳实验室。鼓励沿海三市对海洋产业项目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改革试点,加快涉海项目落地运行。
 
  (原文见附件)
 
  原标题: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