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全覆盖项目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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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张家口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全覆盖项目》获得省发改委批复。该项目装机规模86.5万千瓦,其中风电建设规模52.05万千瓦,光伏建设规模34.45万千瓦,涉及桥东、涿鹿、张北等14个县区1681个行政村,计划分两年推动实施。建成后,将实现全域4173个行政村村村有电站、户户增收入、人人得实惠的分布式能源助力乡村振兴大格局,打造成全省首个新能源全覆盖示范基地。
 
  近年来,按照国家、省相关通知要求,市能源局作为牵头部门,建立了试点工作周报制度,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禀赋,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庄进行资源梳理和电网接入条件分析,以每村不超过500千瓦配置光伏指标进行开发建设,推进张家口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张家口市按照“宜风则风,宜光则光,风光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布式开发与集中联建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模式;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用地、用草和环保政策要求;指导企业进一步提高风电项目建设标准,降低项目建设运营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同时,指导项目投资主体积极与电网公司沟通对接,细化落实接入方案,怀来、蔚县等规模较大的项目根据电网实际情况择优选择接入点,拟接入规划站的项目建成并网时间与规划站投产时间保持一致;此外,加强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综合考虑发电利用率价格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按照市场化方式推动项目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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