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典型案例: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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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1年7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目前,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现以“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典型案例”为主题陆续发布,供交流借鉴。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长流程钢铁改扩建(退城搬迁)项目,通过淘汰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和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生产装备,在临沂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内建设1台600m²烧结机、3座600吨/天石灰窑、1座3070m³高炉、1座250吨转炉以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铁256.23万吨、钢水246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技术探索
 
  该项目根据《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调查分析了各工序的产排节点、物料消耗、能源消耗等,确定数据选取的原则为现有工程、替代工程优先选取近三年内数据相对完整的碳核查报告,现状调查的数据作为补充;拟建工程优先选取节能评估报告数据,可研和设计文件作为补充。此外,项目还分析了拟建工程减污降碳技术措施,包括源头防控、过程控制,以及应用尽用绿色节能降碳工艺设备等。
 
  三、工作亮点
 
  一是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排放节点识别和活动水平数据选取的经验方法。本项目评价过程中,充分考虑到钢铁行业的工艺特点,深挖排放节点,立足能源和含碳物料使用情况,选取了合理的活动水平数据。二是以烧结、炼铁、炼钢工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基准约束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该项目烧结、炼铁、炼钢工序碳排放绩效值分别为0.206吨CO2/吨烧结矿、0.246吨CO2/吨铁、0.018吨CO2/吨钢,均达到了《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I级水平(0.25吨CO2/吨烧结矿、0.56吨CO2/吨铁、0.08吨CO2/吨钢)要求。三是创新实施“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该项目按照《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要求,煤耗、能耗、碳排放分别执行1.2、1.2、1.1倍量替代,实现钢铁行业压减产能、节能降耗协同减污降碳。
 
  四、评价成效
 
  一是烧结、炼铁、炼钢工序碳排放强度得到有效下降。该项目烧结工序二氧化碳排放绩效对比现有工程(绩效值0.214吨CO2/吨烧结矿)下降了3.7%,炼铁工序二氧化碳排放绩效对比现有工程(绩效值0.404吨CO2/吨铁水)下降了39.1%,炼钢工序二氧化碳排放绩效对比现有工程(绩效值0.034吨CO2/吨粗钢)下降了47.1%。二是落实山东省“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要求,通过碳排放减量替代,实现碳排放替代量488.20万吨CO2/年。项目实施后,二氧化碳排放量较产能置换工程(2019-2021年三年碳核查数据均值)减少了约348万吨。三是企业碳排放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减污降碳理念逐步深化。
 
  专家点评
 
  该项目依据《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核算了烧结、炼铁、炼钢工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结了核算数据选取方法;与发布的二氧化碳排放绩效值、置换工程和现有工程均进行了对比,为行业积累了绩效值经验数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和节能降碳措施,落实“五个减量替代”,并探索提出建设项目温室气体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推动实现减污降碳。
 
  原标题: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典型案例②: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