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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南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先进村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出台,获评南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先进村的,可获10万元奖补资金。
根据《办法》,此次评价对象为全市1514个村(涉农居),评价采取县级申报、市级核定的方式,紧扣产业美、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常态美目标,对农村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农村生态建设、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农村社会治理、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进行分项评价。
据悉,今年6月26日,南通市召开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学习借鉴浙江先进经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农村人居环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建设具有江海平原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同时,南通市将每月17日定为“村庄清洁日”,市、县、镇、村四级同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推进“四清一治一改”,即清理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加强公共空间治理,加快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干净整洁,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氛围。
《办法》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突出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突出重点、示范带动,要优先奖补农村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老大难问题解决得比较好的地区,引导村(居)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运维以及资源化设施建设等,避免因生活污水或其他污染直接排放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全力营造天更蓝、水更清、树更绿、景更美的乡村名片,实现乡村环境从“面子”美到“里子”。
来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李夏菁
原标题:在南通,获此荣誉可奖补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