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底,气候投融资试点涉及资金达到近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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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介绍,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与各试点地方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气候投融资试点在工作机制、标准体系、产融对接、创新示范等关键环节发力,出台配套政策,形成差异化发展模式,助力绿色低碳转型。截至今年6月底,试点地方储备近2000个气候友好型项目,涉及资金近2万亿元;获得金融支持项目108个,授信总额545.63亿元。
 
  问答原文↓
 
  ​​中国青年报: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是我国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的重要举措,去年8月有23个地方入选了气候投融资试点,目前这些试点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有什么可推广借鉴的经验,谢谢。
 
  夏应显:谢谢你的提问。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与各试点地方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统筹谋划,助力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地方将试点任务纳入地方发展战略规划,在工作机制、标准体系、产融对接、创新示范等关键环节发力,通过加强降碳减污协同创新,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步推进。
 
  二是双轮驱动,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征集地方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并提供给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促进项目落地。比如,国家开发银行发行60亿元气候投融资专题债券,支持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发展。同时,试点地方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的信息对接平台。截至今年6月底,试点地方储备近2000个气候友好型项目,涉及资金近2万亿元;获得金融支持项目108个,授信总额545.63亿元。
 
  三是多方发力,形成协同推进工作格局。试点地方成立试点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强化责任分工,建立报告和监督制度,推进试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部分试点地方相继出台若干配套政策,将气候投融资与地方经济、金融、产业、环保等领域政策相协调,推动地方政策与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形成系统性响应。
 
  四是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试点地方探索符合地方实际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气候投融资实施路径,形成差异化发展模式。广东省南沙新区印发《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为高质量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浙江省丽水市推动建立省市两级工作联动机制,省市合力保障试点工作在丽水顺利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地方的指导,推动加快建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支持强化气候投融资产品和模式创新,组织开展试点成效评估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推动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