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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10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论证评审会议,听取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处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省直有关单位和市直部门单位提出相关意见。
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经济研究院、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方案分析评估了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行动和实施保障措施等,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的有关要求,同意方案通过评审。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文本,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印发出台《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为更加有效开展全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打好基础。
原标题:《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通过论证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