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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10月29日,福建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下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厦门市汽车产业总体规模相对偏小,高精尖技术企业占比不高,尚未形成相对完善的本地配套体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环卫车、物流车等领域电动化率低于10%,电动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结构性稀缺,充电车位(尤其是中重型货车专用桩)相对匮乏,充电桩进小区较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将实现全市公交车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环卫车领域,岛内及岛外核心城区环卫车新增和更换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其他区域新增和更换车辆采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60%,并逐年递增20%,到2025年达到100%,鼓励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买环卫服务时,将纯电动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
《规划》提到,将推动市政环卫领域纯电动化替代。支持环卫企业联合统一招标采购新能源车辆,降低购置成本;在人员密度低的区域建设一批新能源环卫车辆统一停放、充电、维修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通过优化车辆使用环境,推动环卫领域车辆加快实现全面电动化。
同时,还将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重点发展方向,全力支持整车企业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在现有商用车体系基础上,拓展新能源卡车、厢式货车和专用车,特别是加快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等专用车电动化步伐,构建完整、清晰的新能源品牌价值体系。
《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将作为厦门市新能源汽车阶段性发展的重要指向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