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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持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
沪水务〔2023〕864号
各涉农区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相关要求,根据市领导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示精神,现将持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类施策,加快推进治理工作
按照“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原则,对尚未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和未实现治理覆盖的农户,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纳入提标增效任务的老旧低标设施,优先采用还林、还田灌溉或尾水排入周边湿地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提标增效。对当前正常运行的其他农污设施,开展资源化利用可行性调查,综合评估设施使用年限、运行能耗、维养成本和资源化利用改造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中远期农污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增效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梳理2024年提标增效设施清单,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超标设施和市级通报的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设施,合理选择整改路径,倒排时间节点,落实项目和资金保障措施,尽早启动2024年提标增效建设的前期工作。
二、因地制宜,择优确定技术路线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习惯、利用为先、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原则,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自然地理条件,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市政管网、相对集中就地处理等模式。
为践行国家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发展理念,各区要对农污出水水质地标出台以来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模式与工艺、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投入以及出水水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重点分析治理模式、工艺和运行现状是否符合本市现行标准规程、是否符合本市农村发展实际、绿色生态理念等;加快研究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处理模式和技术,审慎选择类城镇化污水治理的方式,如MBR工艺等。结合提标增效工作,逐步改造和更新能耗高、投入大、运维难的处理工艺,合理选择绿色生态、符合农村环境需求的治理工艺。
三、注重实效,强化设施运维管理
围绕“设施稳定、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的目标,充分考虑村庄特点、处理工艺要求和农民接受程度,各区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设施运维管理模式和方法,发挥村组织、农户的作用,多措并举、全面统筹,有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降本增效。继续优化健全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督促运维企业做好日常巡查、设施养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继续推进智慧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到“体现共性有标准、尊重差异有特色”,不断强化运维管理实效。
四、压实责任,不断加强行业监管
持续发挥区级行业监管作用,压实乡镇和运维养护单位责任,配齐配强管理力量,定期开展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从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运维养护和台账资料等方面予以指导服务。各区应及时做好市级通报问题整改工作,开展设施检查和水质监测,督促乡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查考核和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运维养护专业化水平。
请各区对照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区实际,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水质稳定达标。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黄彰奕
联系方式:18001828958
(此件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