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环评“便民”“零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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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环评保障力度之下,环评数量增长明显。据生态环境部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的信息显示,今年1-8月,全国完成环评审批8.09万个,同比增长13%,涉及总投资近15万亿元,同比增长9.4%。环评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还将越来越大。
 
  同月,生态环境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提升基层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其中就提及,加快推广应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统筹登录系统开展在线审批、联通系统开展数据共享两种形式,分类施策推进,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国环评审批部门全覆盖。
 
  此前,生态环境部为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已经建设了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而该系统将有助于实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在同一系统内申报、审批,实现环评审批的及时、规范与完整汇集,并有利于全国环评审批信息的一体化管理。2023年6月四川省全面启用、8月陕西省全面启用、黑龙江预计在2023年年底前全面启用……
 
  此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会议上也提及,全面启动统一系统后,环评审批过程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实现了环评审批办理事项“零跑动”,进一步提升了环评审批管理水平。因此,地方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步伐在多地均呈现加快之势。
 
  2023年10月初,陕西省召开国家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推进会,以加快环评管理信息化应用建设。福建、黑龙江、宁夏、内蒙古等地近期完成系统全面启用。
 
  →福建全省所有环评审批服务窗口(共102个)自10月21日起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相关建设单位可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内蒙古自治区自2023年10月30日起,全面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相关建设单位可登陆“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或“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申报。
 
  →黑龙江省、市、县所有具环评审批权的部门自11月1日起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许可”和“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许可”等2个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相关建设单位现可登陆“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开始申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11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审批管理。相关建设单位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平台”,自动跳转申报页面进行申报。
 
  待我国所有地区接入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与审批系统,将再度强化环保部门环评管理联动,“便民”、“零跑”也都是其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