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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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11月1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示了《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包河区(不含巢湖水面)和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规划城镇集中连片建设的区域,总面积 1003.6 平方公里。本轮规划的目标是到规划期末,全面实现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 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本规划预测涵盖服务范围内2035 年污水总量为 574.8万立方米/天,为满足处理污水的需求,将规划30座污水处理厂,并按 665.5 万立方米/天处理规模对污水设施用地预控。同时依据地形地势,结合污水厂出水受纳水体,规划9个大系统,分别是南淝河系统、板桥河系统、二十埠河系统、十五里河系统、派河系统、店埠河系统、蒋口河、丰乐河和其他系统。其中,南淝河系统至 2035 年规划 6 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大科学装置中心净水厂、望塘污水处理厂、清溪净水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和龙塘污水处理厂。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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