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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11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海南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计划到2027年,整治提升10000个左右清洁乡村,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55%;建设1000个左右和美乡村,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根据该方案,海南省将着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以平均每年整治提升2000个左右清洁乡村的进度开展工作,争创1—2个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污水处理上,结合“六水共治”,按照“三大模式、六条路径”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管、用”一体化。到2027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全面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建立长效动态校核、管控机制。垃圾治理上,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转效率,实现城边村、“双环”沿线村庄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相衔接的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到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屋(亭)行政村全覆盖。
下面是原文↓
海南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学深学透、用好用活“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推进海南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总抓手,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村庄布局、整治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服务、做强特色产业、健全乡村治理、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重点,构建“全域整治、万村清洁、千村和美、‘双环’引领、全面振兴”的发展格局,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打牢“三农”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贯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过程,打好“生态牌”,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多元价值,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使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海南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风土人情等,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分区分类实施。顺应乡村发展规律,突出乡土特色,保护乡村风貌。坚持规划先行,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坚持党建引领、党政同责。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健全党领导的各方协同、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积小胜为大胜。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建管用并重。既不刮风搞运动,也不超越发展阶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工作目标
到2027年,整治提升10000个左右清洁乡村,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55%;建设1000个左右和美乡村,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建成环岛旅游公路和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公路和美乡村风景线,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靓丽名片;引领全省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日趋完善,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提升,优势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致富,乡村治理持续改进,乡风文明蔚然成风。
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全面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海南自由贸易港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四)实施和美乡村布局优化行动
1.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完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全域全要素详细规划,优化村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分类推进规划建设和村庄设计。强化村庄风貌管控,防止大拆大建、违规乱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2024年6月前实现“应编尽编”村庄建设规划100%审批和入库。强化规划实施监管,按需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统筹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指标交易等政策工具,为塑造特色鲜明的和美乡村提供规划保障。(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2.因地制宜建设和美乡村。以乡村布局美、环境整洁美、宜居生活美、宜业共富美、人和善治美为标准,推进村庄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塘沟渠净化,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田园风光可视度。进一步提升五指山市毛纳村、海口市施茶村、三亚市博后村、万宁市福塘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进村等“五朵金花”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办,责任单位:各市县)
3.打造和美乡村风景线。依托“三极一带一区”[1]“两高”[2]“双环”[3],突出陆海统筹、山海联动,推进和美乡村串珠成链成带。围绕旅游景观、城乡融合、田园风光、滨海风情、生态保育、文化传承等主题,建设400个左右沿环岛旅游公路、100个左右沿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公路和美乡村,打造和美乡村风景线。(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4.加快清洁乡村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全域整治,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完善清洁标准,突出清脏治乱,重点整治农村垃圾乱扔乱丢、污水乱排乱倒、杂物乱堆乱放、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三线”[4]乱挂乱接和广告乱涂乱贴等问题。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植绿覆绿,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强化督促激励,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平均每年整治提升2000个左右清洁乡村,争创1—2个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
5.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严格执行改厕标准,全面完成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持续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完善日常巡检、维修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户厕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公厕,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厕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整村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
6.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六水共治”[5],按照“三大模式、六条路径”[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管、用”一体化。到2027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全面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建立长效动态校核、管控机制。(牵头单位:省水务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市县)
7.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转效率,实现城边村、“双环”沿线村庄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相衔接的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到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屋(亭)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
(六)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提升行动
8.加强乡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创建2个以上“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每年评选10条省级“美丽农村路”,新建设村内道路100公里以上。实施农村路灯亮化工程,到2027年,清洁乡村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提高到100%。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推动农村自来水供给普及率达96%以上、规模化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65%以上。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各市县)
9.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以高品质农房为主体,在农房增量上做文章,加强村庄风貌设计引领,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乡村风貌。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房精心设计、按图建造,常态化开展农房建设监管。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保护传承传统建筑。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鼓励支持一般农户危房改造。深入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引导农户通过工程措施,彻底整治存量农房安全隐患,力争到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危房。(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10.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下乡,推动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设“一站式”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巩固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发展成果,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卡发放全覆盖,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体系。推进就业驿站建设,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加强乡村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具有床位的乡镇卫生院住院服务供给全覆盖,完成村卫生室规划布局和设置调整,推动全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做到小病不出村。进一步提高农村老残幼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75%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5%以上。(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
11.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业农村数据信息化应用水平,拓展数字惠民服务领域,提升“海易办”便民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普惠金融服务网络,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支持电商进村,培育农产品直播带货“网红”。到2027年底,全省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240万户,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5%以上,千兆光纤网络接入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七)实施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
12.培育一批优中优、特中特、小而精的乡村特色产业。用好南繁科研育种资源,实施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行良种良法良田,推广水稻“当家”品种60万亩以上。开发热带优异果蔬资源,提高种苗质量,推广新奇特优品种50个以上。扩大优质榴莲、榴莲蜜、凤梨、地瓜等优质品种种植规模,提升种植技术,种植优质凤梨15万亩、优质地瓜25万亩以上。扩大文昌鸡、海南黑猪等本土畜禽优良品种养殖规模,力争文昌鸡出栏量达到1.3亿只,黑猪产业健康发展。组织农户与企业合作发展深远海养殖,推动全省深远海养殖水体达到1100万立方米以上。做精做优南药、椰子、咖啡、胡椒、花卉、油茶、沉香、黄花梨等“土特产”,加强良种选育和示范推广,新增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13.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规范资本下乡,加强农业企业引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累计共建3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林)业龙头企业增加到200家。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发展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发展生产稳定、产销顺畅、质量可靠的全产业链产业,构建“原料基地+加工厂+销售平台”乡村产业发展模式,支持开拓农渔产品国内国际市场,到2027年,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超过1:1。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集特色种养、生产加工、休闲观光、养老育幼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项目,依托深远海养殖基地发展海上旅游和休闲渔业,依托现代渔业园区、水产苗种基地、观赏鱼基地,发展科普教育、娱乐观光等业态。培育、认定80家特色鲜明的共享农庄,打造共享农庄精品旅游线路。(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14.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应用能力。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覆盖15个重点农业产业链。发挥“南繁硅谷”、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作用,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土壤修复改良、农业机械化等重点任务开展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实施农业机械化三年行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5%以上。实施“一所对一县”科技助农行动、农业科技110及科技特派员服务,健全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开展农业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农民科学素养和技术能力。(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省农科院,责任单位:各市县)
15.打造乡村特色农业品牌。实施海南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做强以“海南鲜品”为统领的品牌体系,打造“海南热带雨林茶”“琼州东风螺”“海南沉香”等区域公用品牌,培育10个品牌价值超百亿元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新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办好消博会、“冬交会”等,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发挥乡村“网红”联农带农作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市县)
16.加快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以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部省共建渔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引领,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立健全豇豆等高风险品种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力争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新认定绿色优质农产品100个以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均提高到90%以上。实施集中连片海水养殖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规范设置取排水设施。(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八)实施多渠道促农增收行动
17.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强基培优行动,巩固提升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行动成果,以培育集体经济强村示范引领、区域带动,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护集体资产安全,提高使用效益。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资源变资产,村集体(农民)变股东。到2027年底,全省55%的村集体年收益超10万元,25%的村集体年收益超30万元。(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责任单位:各市县)
18.巩固提升农民经营净收入。推动芒果、荔枝、凤梨等热带水果品种更新换代,引导农户因地制宜种植新奇特优品种。用好海域使用金免缴政策,开展沿海市县退捕渔民转产转业技能培训,带动渔民参与海洋渔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发动农户利用房前屋后等闲置土地种植油茶、土沉香、黄花梨等乡土树种,认定30家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四个一批”[7]要求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帮扶产业,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19.拓宽农民工资性收入渠道。开展“优选岗位全省送”[8]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创新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农村劳务带头人、致富能人、乡村匠人等“三支队伍”8000人以上,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4000人以上。做强“椰嫂家政”“海南新农人”“文昌鸡师傅”等特色劳务品牌。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在和美乡村建设中投工投劳、承揽小型工程项目。(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
20.补齐农民转移性、财产性收入短板。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渔业养殖保险等地方特色保险品种提质扩面。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推进农村“三块地”[9]改革,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依托农垦、海口、三亚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进农村产权阳光交易。(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县)
(九)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乡村治理提升行动
21.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加强党建引领,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开展乡村智慧治理,推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撑。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治理,做好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牵头单位: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22.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把“七个倡导”[10]贯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积极引领乡村社会文明风尚。持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村规民约作用,整治农村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扩大乡村先进典型挖掘培育,开展道德模范、致富带头人、新农人等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活动。深入开展“美丽海南我行动”,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办好“村VA”“村BA”等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体育精神生活。(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
23.保护传承海南优秀乡土文化。传承发展海南优秀传统文化和黎苗文化,大力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保护和利用东坡文化,海瑞和邢宥廉政文化,“船型屋”、琼北民居等文化遗存,积极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世界双遗产申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认定、管理和传承所建设。充分挖掘优秀海南农业文化遗产和耕海牧渔文化,弘扬琼崖红色文化,推进文化下乡,持续办好“三月三”节庆活动。(牵头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四个一”领导责任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项目落地;省、地级市层面由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县级层面由市县委书记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每年召开一次工作现场会;按照规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牵头单位:省委农办,责任单位:各市县)
(十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七要件”[11]闭环运作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采取“月分析、季通报、年总结”的工作机制,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健全专项任务责任制,由各牵头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牵头制定专项任务推进方案。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带动机制,健全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强化农民参与保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牵头单位:省委农办、有关省直单位,责任单位:各市县)
(十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倾斜。省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并向欠发达地区和乡村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水平高的市县倾斜。市县政府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和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50%以上。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扩大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贷款投放;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拓展“保险+期货”业务品种和范围;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项目建设,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
(十三)强化人才支撑。组织开展农业专家服务基层行动,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领创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建立职业院校与农业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培育一批农业生产、乡村建设、农村服务方面的新农人。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力度。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工程、人才返乡入乡创业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大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和乡土人才,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四师下乡”[12]活动。巩固拓展“万企兴万村”成果,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牵头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侨联、省工商联,责任单位:各市县)
(十四)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定期通报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以生动实践讲好海南乡村振兴故事、展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营造全省积极参与、各市县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办,责任单位:各市县)
原标题: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