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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11月24日,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前。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所称的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生态环境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