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发布征求意见稿,将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 新疆布尔津县发布征求意见稿,将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已关闭评论A+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11月24日,布尔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布尔津县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将用于全县范围内的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安全等管理,其中明确: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加氢一体站规模不得超过3000kg/d,储氢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3000kg。 下面是原文↓ 赞 0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