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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3年11月30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作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发布。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以淼出席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宣教中心相关负责人主持。中新社、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潮新闻等十余家媒体参加。
王以淼介绍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他说,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工作起步较早,至今已走过23年的发展历程,在引领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产业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10月底,累计制定发布省级生态环境地方标准39项,目前现行有效的标准31项;此外市、县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共发布30项。基本涵盖水、气、土、固废、辐射等环境要素,纺织染整、化学纤维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管理技术规范均为全国首个。在全国率先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得到生态环境部高度肯定,并予以转发推广。组织省环标委、省环科院、浙江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发展蓝皮书(2023年)》,回溯过去,总结经验,展望未来,为我省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创新发展提供了决策咨询。回顾浙江生态环境标准建设历程,在塑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地方标准过程中,也总结形成了重规范、重规划、强创新、强支撑等一系列工作经验。
王以淼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高度重视构建完善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将之作为打造现代环境治理高地的重要内容加以谋划推进。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标准工作在新时代浙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新使命新任务,拉高标杆、乘势而上。围绕标准体系运行,进一步完善布局、加强协同;围绕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围绕凝聚标准化合力,进一步加强支撑、培育动能,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标准持续引领和支撑浙江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地增添新动能。
在媒体提问环节,王以淼副厅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姜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副处长唐建辉,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院长张胜军,国家林草局竹林碳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施拥军分别就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联动、电镀、燃煤2项强制性排放标准如何入选“浙江标准”、创新形式推进标准工作开展情况、《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发展蓝皮书(2023年)》特色亮点、竹林固碳经营标准发挥作用等一系列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并作深入交流。
原标题: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