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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推动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建设,培育壮大100家左右生态环保龙头骨干企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生态环保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支撑,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促进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健康发展。《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培育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100家左右生态环保龙头骨干企业。今年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也专门对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做出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生态环境厅会同10个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六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明确了3大重点任务;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聚焦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打造提升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明确到2025年,济南、青岛、淄博3大产业集群环保业务产值力争占全省的50%以上,全省环保营业收入过1亿元的企业力争达到300家以上。
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建设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济南着力打造“1个研究院、2个中心、3个专业园区”综合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青岛着力打造“3个环保制造集聚区、3个服务平台、N个创新中心”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淄博着力打造“1个中心、3个产业链条、5个特色产业基地”生态环保产业集群。二是打造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日照、德州、聊城、滨州等地,打造10个特色鲜明、定位清晰、优势明显的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三是培育100家左右生态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着力培育一批生态环保产业“链主”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上市公司,发展壮大100家左右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环保龙头骨干企业。
第五部分,支撑保障。着力从加快释放市场需求、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加强绿色金融支持、强化科技保障、加强人才支撑、健全服务体系六个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第六部分,组织领导。着力从建立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推动《行动计划》落实落地。
三、主要特点
《行动计划》有3个特点。一是注重以点带面、系统推进。通过建设3大集群,打造10个特色园区,培育100家左右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全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注重省市联动、部门协作。与各市充分联动,加强《行动计划》与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方案的协同,确保重点任务密切衔接。加强部门协作,《行动计划》由11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注重工作衔接、政策协同。《行动计划》既充分衔接《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十强”产业发展等产业政策,又细化落实了《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关于支持环保产业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