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公开征集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

  • 浙江正公开征集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的通知”,面向省内具备广泛推广应用价值的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等方面的技术。
 
  下面是原文↓
 
  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方案(2021版)》(浙环函〔2021〕161号)工作要求,高质量推动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浙江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筛选效果显著、方法创新、可复制推广的技术,为各地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提供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征集范围和要求
 
  (一)技术征集对象。
 
  省内具备广泛推广应用价值的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等方面的技术。技术主要包括:
 
  源头治理技术:采用工程、技术等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风险管控技术:采取修复技术、工程控制和制度控制措施等,阻断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防止对周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产生影响。
 
  监测预警技术:通过收集、分析监测资料,判断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危害程度,预测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和时空范围,提出预警指标、适时地给出水质变化或恶化的各种警戒信息及相应的综合性对策。
 
  (二)技术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技术示范性强,能够反映地下水污染修复管控技术发展方向和进步水平,符合地下水污染修复管控需求;
 
  3.原则上具有1个在我省部署实施的、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
 
  4.技术经济性良好,建设运维成本合理;
 
  5.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确。
 
  (三)材料要求。
 
  按照附表要求对表格逐条填写。
 
  二、评选程序
 
  (一)自行申报。各单位(企业)根据征集范围和要求自行申报。
 
  (二)专家评审。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技术进行集中评审,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和复核。
 
  (三)宣传发布。省环境科学学会视征集情况对适用技术进行发布。
 
  三、技术用途
 
  省环境科学学会将对适用技术开展宣传推广,为构建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对报送的适用技术严格把关,注重技术的典型性、代表性和推广性。
 
  (二)请于2024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lutingrabbit@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邮寄地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   婷 0571-87995870
 
  汤晨怡 0571-87999879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
 
  附件:浙江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申报表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