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表决通过,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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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对能源发展、产业结构、生活消费等领域的绿色转型作了规范,同时明确了基本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据悉,这是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的绿色转型地方立法。
 
  在保障能源绿色安全转型方面,条例明确优化能源结构,推行化石能源绿色低碳替代,促进太阳能、风电、氢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新型储能方式的发展。同时,条例提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主体按照规定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
 
  为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条例明确:一是在工业领域,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鼓励企业减少能源资源消耗,推动产品绿色设计和生产。二是在循环经济领域,推动资源化再利用产品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三是在建筑领域,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四是在交通领域,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此外,条例对推进会展等大型活动绿色转型、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型农业、提升林业和海洋碳汇能力等也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