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3年12月26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天津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旨在持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和推动年度履约,做好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等工作,并形成2023年天津市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计154家。
结合“十四五”天津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经济增长预期,文件确定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0.74亿吨(包括纳入企业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
需注意的是,纳入企业 2023 年 1 月 1 日后正式投产运行,已生产出合格产品并具备独立计量核算及统计条件的新增生产设施,其2023 年度碳排放量,不计入当年履约排放量,不发放配额。同时,利用抵销机制,纳入企业可使用一定比例的、依据相关规定取得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碳排放量。
下面是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