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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一、修订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在我省推进实施,国家和省里陆续出台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化工园区面临着诸多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和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建设管理,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亟需对《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依据
主要依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22〕118号)等文件。
三、修订的过程
2023年上半年,我们着手修订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认真学习国家及我省出台的政策文件,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与部分市地及化工园区座谈,在此基础上形成修订稿,先后两次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化专办和部分化工园区的意见建议,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32条。我们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吸纳,组织进行了多次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及变化
《管理办法》共分八章38条,与2020年版本相比整体上保持了连续性。
第一部分,总则。提出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明确了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分工,坚持园区属地管理原则。
第二部分,规划建设。新增了园区调整四至范围的条件和程序,对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功能分区布局、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落实《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和“十有两禁”的有关要求。
第三部分,项目准入。明确了入园项目准入原则,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变化情况,将剧毒化学品项目准入条件进行了修改,对园区内非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进行了优化,明确园区内原则上不得新上与化工产业非紧密关联项目,修改后在表述上更准确。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等要求,增加了部分强化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如将“每5年至少应开展1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调整为“每3年至少应开展1次”;如提出园区应明确承担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职责的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加严。
第五部分,环境保护。根据“双碳”战略行动部署,对园区减污降碳等方面专门提出了要求,增加了有关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内容。按照国家《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对园区危废处置要求进行了调整优化,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不搞“一刀切”,更加符合园区实际。
第六部分,智慧化建设。紧抓数字变革机遇,紧扣智慧管理主题,强化了通过智能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在线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园区平台与省智慧化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深度对接,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第七部分,管理考核。将园区省级考核明确为每3年至少开展一次,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增加了建立完善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健全统计分析制度内容,更加全面准确了解和反映我省园区发展情况。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了施行时间。
原标题:【部门解读】《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