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到2025年全省供氢能力超10万吨,加氢站超2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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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4年1月2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中涉及到氢能的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行动计划所指的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新型储能、氢能、智能电网、核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领域。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省积极统筹利用新能源资源和开发条件,坚持技术引领、项目带动,推动新能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一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实现规模化应用,核电装机规模、天然气储备能力全国领先,海上风电进入快速发展通道。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产业集群营业收入约4100亿元;新能源产业集群涉及的发电装机规模5153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1614万千瓦,气电装机225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1289万千瓦),较“十二五”末增长93%。2022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集群营业收入约7100亿元;新能源产业集群涉及的发电装机规模8605万千瓦。二是产业技术水平加快提升。风力发电机、逆变器、高效太阳能电池和集热器、氢燃料电池电堆等研发制造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氢能利用、储能技术、充电桩和智能电网建设位居全国前列,自主品牌“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天然气水合物连创试采纪录。三是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在海上风电、太阳能、氢能产业方面产生了一批优势特色企业,形成了骨干企业带动、重大项目支撑、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
 
  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先进核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型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到2025年,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一)扩大产业规模。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超过1万亿元,增加值超过2000亿元;新能源产业集群涉及的发电装机规模约1443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800亿立方米,供氢能力超10万吨。
 
  (二)提升创新能力。在海上风电、太阳能、氢燃料电池、智能电网、核电、天然气及其水合物等领域建成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推动广东成为国内新能源示范区、产业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区。
 
  (三)完善基础设施。到2025年,建成天然气主干管网约5800公里,进口LNG接收站储气能力达到638万立方米(液态);累计建成充电站约3万座,公共充电桩约45万个,加氢站超200座,基本建成适应珠三角、辐射周边的充电、加氢设施体系;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应用。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积极推进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推进丙烷脱氢等工业副产氢、谷电制氢及清洁能源制氢等氢源建设,扩大氢能利用规模;稳步推进生物天然气开发;推广地热能在集中供热、制冷、燃机发电等方面的应用,示范开发海洋能。推进可再生能源、氢能在5G基站、特高压、充电桩、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
 
  四、重点工程
 
  (四)氢能产业链培育工程。聚焦氢能核心技术研发和先进设备制造,加快培育从氢气制储、加运、燃料电池电堆、关键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的全产业链。多渠道增加氢气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省内大型化工项目低成本副产氢源,积极推进富余核电、可再生能源和谷电制氢。兼顾生产和应用,合理规划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氢气储、运、加基础设施;依托中广核和中集集团推进低温液氢设备、高压储运、低压固态储氢产业建设。利用低温氢燃料电池产业区域先发优势,形成广州-深圳-佛山-环大湾区核心区车用燃料电池产业集群。基于在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电解质隔膜片等核心零部件制造方面全球领先的优势,布局建设以SOFC为核心的清洁高效发电产业集群。积极拓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支持建设大型民用液氢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