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印发 河北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印发已关闭评论A+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提出构建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绿色通道”,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权合计小于1吨的,免予交易主体审核、免收交易保证金,受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赞 0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