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宁夏各地规范烟花爆竹燃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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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迎来高峰期,宁夏各地出台了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措施。哪些时段能放?哪些时段和区域不能放?小编进行了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
 
  银川市
 
  1.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八(7时至24时),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燃放活动,需经公安机关许可审批。
 
  2. 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3)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公路、桥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存放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附近区域;
 
  (5)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
 
  (7)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以及河湖冰面;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
 
  (9)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
 
  (10)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
 
  (1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3.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银川市发布关于安全合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
 
  石嘴山市
 
  1.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八(7时至24时),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 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3)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及公路、桥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各工业园区区域内;
 
  (5)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存放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附近区域;
 
  (6)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
 
  (8)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以及河湖冰面;
 
  (9)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
 
  (10)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
 
  (11)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
 
  (12)三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3. 各级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不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原则上不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确需举办的,公安机关一律提级审批。
 
  4.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吴忠市
 
  1. 除婚丧嫁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到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外,市区建成区内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市区利红街以西、开元大道(与世纪大道、金积大道交汇路段)以东、金积大道以北、世纪大道以南的合围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国家机关、新闻、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集贸市场、商场、中心广场、公园、建筑物内部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固原市
 
  1. 除婚丧嫁娶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外,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八7时至24时。
 
  2. 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和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预警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1)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3)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公路、桥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存放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附近区域;
 
  (5)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
 
  (7)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其边缘地带和河湖冰面;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
 
  (9)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
 
  (10)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
 
  (1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4. 禁限放种类:全域全时段严禁燃放“孔明灯”;在禁止燃放区域和场所以外地方,不得燃放两响(“二踢脚”)、起花炮(“窜天猴”)、“加特林”等危险性较大的升空类产品。
 
  中卫市
 
  1. 节庆烟花爆竹燃放时间:2024年2月9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11日(正月初二)至2月17日(正月初八)7时至24时,2月24日(正月十五)7时至24时,其他时段禁止在市区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
 
  2. 禁燃限放区域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行划定。
 
  3. 重污染天气期间,禁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整理
 
  原标题:关注!宁夏各地规范烟花爆竹燃放措施